描述:臥式普車是能對軸、盤、環(huán)等多種類型工件進行多種工序加工的臥式車床,常用于加工工件的內(nèi)外回轉(zhuǎn)表面、端面和各種內(nèi)外螺紋,采用相應的刀具和附件,還可進行鉆孔、擴孔、攻絲和滾花等。普通車床是車床中應用比較廣泛的一種,約占車床類總數(shù)的65%,因其主軸以水平方式放置故稱為臥式車床。
品牌 | 廣速機床 | 產(chǎn)地 | 國產(chǎ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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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局形式 | 臥式 | 控制形式 | 普通 |
安裝形式 | 落地式 | 數(shù)控系統(tǒng) | 無 |
自動化程度 | 半自動 | 刀架/刀塔 | 可選配 |
界面語言 | 中文 | 機床大小 | 中型 |
軸數(shù) | 其它 | 聯(lián)動軸數(shù) | 其它 |
加工用途 | 車外圓,車內(nèi)圓,車端面,車內(nèi)螺紋,車外螺紋,切槽,車小錐面,車長錐面,滾花,攻絲,打中心孔,鉆孔,擴孔,鉸孔,鏜錐孔,鏜孔,切斷,倒角,銑削平面,銑削曲面,銑溝槽,銑輪齒,銑螺紋,銑花鍵軸,雕刻,球面,臺階,其他 | 加工材質(zhì) | 鑄鐵,鋼鍛件,碳鋼件,合金鋼,木材,橡膠,塑料,UHWM,石材,陶瓷,石墨,亞克力,玻璃纖維,皮革,石棉,軟金屬,硬金屬,其他金屬材料,其他非金屬材料 |
銷售區(qū)域 | 全國,華東,華南,華北,華中,東北,西南,西北,港澳臺,海外 | 售后保修期 | 36個月 |
臥式普車
臥式普車型普通車床的主要組成部件有:主軸箱、進給箱、溜板箱、刀架、尾架、光杠、絲杠和床身。
主軸箱:又稱床頭箱,它的主要任務是將主電機傳來的旋轉(zhuǎn)運動經(jīng)過一系列的變速機構(gòu)使主軸得到所需的正反兩種轉(zhuǎn)向的不同轉(zhuǎn)速,同時主軸箱分出部分動力將運動傳給進給箱。主軸箱中等主軸是車床的關(guān)鍵零件。主軸在軸承上運轉(zhuǎn)的平穩(wěn)性直接影響工件的加工質(zhì)量,一旦主軸的旋轉(zhuǎn)精度降低,則機床的使用價值就會降低。
進給箱:又稱走刀箱,進給箱中裝有進給運動的變速機構(gòu),調(diào)整其變速機構(gòu),可得到所需的進給量或螺距,通過光杠或絲杠將運動傳至刀架以進行切削。
絲杠與光杠:用以聯(lián)接進給箱與溜板箱,并把進給箱的運動和動力傳給溜板箱,使溜板
箱獲得縱向直線運動。絲杠是專門用來車削各種螺紋而設置的,在進工件的其他表面車削時,只用光杠,不用絲杠。
溜板箱:是車床進給運動的操縱箱,內(nèi)裝有將光杠和絲杠的旋轉(zhuǎn)運動變成刀架直線運動的機構(gòu),通過光杠傳動實現(xiàn)刀架的縱向進給運動、橫向進給運動和快速移動,通過絲杠帶動刀架作縱向直線運動,以便車削螺紋。
刀架:刀架部件由幾層刀架組成,它的功能是裝夾刀具,使刀具作縱向、橫向或斜向進給運動。
尾座:安裝作定位支撐用的后頂尖、也可以安裝鉆頭、鉸刀等孔加工刀具來進行孔加工。
床身:在床身上安裝著車床各個主要部件,使他們在工作時保持準確的相對位置。
1.1 根據(jù)機床潤滑圖表加注合適的潤滑油脂。
1.2 檢查各部電氣設施,手柄、傳動部位、防護、限位裝置齊全可靠、靈活。
1.3 各檔應在零位,皮帶松緊應符合要求。
1.4 床面不準直接存放金屬物件,以免損壞床面。
1.5 被加工的工件、無泥砂、防止泥砂掉入拖板內(nèi)、磨壞導軌。
1.6 未夾工件前必須進行空車試運轉(zhuǎn),確認一切正常后,方能裝上工件。
2.1 上好工件,先起動潤滑油泵,使油壓達到機床的規(guī)定,方可開動。
2.2 調(diào)整交換齒輪架,調(diào)掛輪時,必須切斷電源,調(diào)好后,所有螺栓必須緊固,扳手應及時取下,并脫開工件試運轉(zhuǎn)。
2.3 裝卸工件后,應立即取下卡盤扳手和工件的浮動物件。
2.4 機床的尾架、搖柄等按加工需要調(diào)整到適當位置,并緊固或夾緊。
2.5 工件、刀具、夾具必須裝卡牢固。浮動力具必須將引刀部分伸入工件,方可啟動機床。
2.6 使用中心架或跟刀架時,必須調(diào)好中心,并有良好的潤滑和支承接觸面。
2.7 加工長料時,主軸后面伸出的部份不宜過長,若過長應裝上托料架,并掛危險標記。
2.8 進刀時,刀要緩慢接近工作,避免碰擊;拖板來回的速度要均勻。換刀時,刀具與工件必須保持適當距離。
2.9 切削車刀必須緊固,車刀伸出長度一般不超過刀厚度的2.5倍。
2.1.0 加工偏心件時,必須有適當?shù)呐渲?,使卡盤重心平衡,車速要適當。
2.1.1. 盤卡超出機身以外的工件,必須有防護措施。
2.1.2對刀調(diào)整必須緩慢,當?shù)都怆x工件加工部位40-60毫米時,應改用手動或工作進給,不準快速進給直接吃刀。
2.1.3 用銼刀打光工件時,應將刀架退至安全位置,操作者應面向卡盤,右手在前,左手在后。表面有鍵槽,方孔的工件禁止用銼刀加工。
2.1.4 用砂布打光工件外圓時,操作者按上條規(guī)定的姿勢,兩手拉著砂布兩頭進行打光。禁止用手指夾持砂布打磨內(nèi)孔。
2.1.5 自動走刀時,應將小刀架調(diào)到與底座平齊,以防底座碰到卡盤。
2.1.6 切斷大、重工件或材料時,應留有足夠的加工余量。
3.1 切斷電源、卸下工件。
3.2 各部手柄打倒零位,清點工器具,打掃清潔。
3.3 檢查各部保護裝置的情況。
4.1 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機床。
4.2 嚴禁運行中手摸刀具,機床的轉(zhuǎn)動部分或轉(zhuǎn)動工件。
4.3 不準使用緊急停車,如遇緊急情況用該按鈕停車后,應按機床的啟動前規(guī)定,重新檢查一遍。
4.4 不許腳踏車床的導軌面,絲桿、光桿等,除規(guī)定外不準用腳代替手操作手柄。
4.5 內(nèi)壁具有砂眼,縮孔或有鍵槽的零件、不準用三角刮刀削內(nèi)孔。
4.6 氣動后液壓卡盤的壓縮空氣或液體的壓力必須達到規(guī)定值,方可使用。
4.7 車削細長工件,在床頭前兩面伸出長度超過直徑4倍以上時,應按工藝規(guī)定用頂尖。中心架或跟刀架支扶。在床頭后面伸出時,應加防護裝置和警告標志。
4.8 切削脆性金屬或切削易飛濺時(包括磨削),應加防護擋板,操作人要戴防護眼鏡。